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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
教育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团十八
大和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我省大学生努力培
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
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
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省委拟联合有关厅局举办第十四届
“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方便各
高校提前做好备赛事宜,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 年 4 月—6月
二、组织机构
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协调、组织、领导工作。
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
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团委、学工、教务、科
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相应机构,负责本
校预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在团属报刊、网络上发布竞赛信
息,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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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对象
在 2019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
的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以
及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及审查
1.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
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
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
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
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
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
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并且作者必须均
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
的作者归入相应组别。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
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
2.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
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
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
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
管理六个学科内。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的结合社会实际,参
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范围内
选题(见《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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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制作投
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等。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3. 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
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
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
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
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
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
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 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
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
5.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 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本
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19 年 6 月 1 日以前未通过
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
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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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
不可申报。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
论文、国际竞赛中已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励成果
(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省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
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 申报学校要做好作品自查,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
符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作品的要
求,接受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
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
作假等情形的作品,除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同
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7. 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
师(或教研组)推荐。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
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
8. 每所专科学校选送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
过 6 件,每位学生限报 1 件作品;每所本科学校选送参加全
省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 15件,每位学生限报 1 件作品,
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 1/2。
9. 作品申报书中 B1 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
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
领域据实填写;B3 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
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
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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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作品申报中的 B3 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
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
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11.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
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
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
定材料(每篇论文在 8000 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 15000
字以内)。
五、评审奖励
1. 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
意义为基础标准,各高校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组
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大赛设研究生、本专科生
两种类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
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2. 奖励方式。竞赛按三类作品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
等奖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工作步骤
1. 预赛(4 月)。各高校组织本校选拔,于 4 月 14 日前
按要求将本校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四份及作品汇总
表(见附件 2)报送至龙岩学院团委,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
邮戳为准,同时登陆福建省“挑战杯”竞赛专用网站进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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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版登记(www.fjtzb.cn)。组委会将通过竞赛专用网站对
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审查参赛资格和作品形式,对不符
合以上参赛资格和要求的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其所
在学校。
2. 复赛(4 月底至 5 月初)。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复审,
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向各有关高校下发终审决赛
通知及其他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
3. 决赛(5 月底)。评委会通过相应评审环节,评出比
赛奖项和名次。
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学校党政领导重视和有关
部门支持,做好参赛组织、指导和校级初评工作。各校出台
激励学生创新政策,联合教务、科研等部门举办校级赛事,
校级赛事覆盖学生占比,高校上传到竞赛网站的有关评委完
整评语作品数量,校级赛事学校重视、指导教师参与、氛围营
造及宣传力度等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重要内容。
2. 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
“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
战杯”的各项比赛,要吸引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营
造“挑战杯”的良好氛围。
3.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挑战杯”竞赛社会化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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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化的运作机制,各高校要加强校企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挑战杯”的社会影响,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
精神和创业能力。
八、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涂皓珉
电话及传真:0591-8753141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 83 号中庚青年广场 1101 室
邮编:350001
2.龙岩学院团委联系人:郭晓云
电话:0597-2790070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 1 号龙岩学院团委
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lyxytw123@126.com
3.请关注福建省学联官方微信、微博平台(搜索微信号:
fujianshengxuelian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组委会将实时推
送赛事相关通知。
附件:1.第十四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第十四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