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纪念“12.9”运动合唱比赛的通知
湄职院团〔2016〕20号
各分团委:
近年来,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校园文化艺术节成为其重要载体。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现学生文明健康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纪念“12.9”运动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唱响青春赞歌 传承红色文明
二、主办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
四、参加单位:各二级学院
五、活动时间:2016年12月8日晚7:00
六、比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预赛(11月份)
由各分团委、学生会自行组织,推选优胜班级参加全院决赛,其中工商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各报2个班级,建筑工程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工艺美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各报1个班级,各班级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以某个2016级班级为主体,该班级参赛人数不少于20人,其余人员可从该系全体学生中选拔。参赛队伍须注明参赛班级名称。
请各分团委于11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报名表、歌曲伴奏上报到院团委邮箱。
(二)第二阶段:复赛(12月8日晚7:00)
每个班级演唱两首。根据综合表现,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最佳指挥”1名,“优秀指挥”1名,发给奖状、奖金。
七、总体要求:
1、思想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
2、舞台风貌:服装整齐统一、队形整齐有特色、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3、艺术表现力:演唱生动,情感真挚,作品处理得当,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4、演出态度:表演认真、集体荣誉感强、上下场有秩序。
(注:教师参加(演唱或指挥)加0.5分/人,封顶1分,队伍人数少于40人的,每少1人扣0.1分。)
附件1:参考曲目(可另选曲目)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评分表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
参 考 曲 目
《十送红军》、《红军战士想念毛泽东》、《红星歌》、《映山红》、《情深谊长》、《过雪山草地》、《五月的鲜花》、《保卫黄河》、《在太行山上》、《二月里来》、《游击队歌》、《延安颂》、《南泥湾》、《东方红》、《歌唱二小放牛郎》、《团结就是力量》、《谁不说俺家乡好》、《红梅赞》、《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咱们工人有力量》、《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歌唱祖国》、《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我的祖国》、《英雄赞歌》、《毛主席的话儿记心上》、《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快乐的节日》、《我们的田野》、《让我们荡起双桨》、《人民军队忠于党》、《我爱祖国的蓝天》、《我们走在大路上》、《唱支山歌给党听》、《翻身农奴把歌唱》、《我为祖国献石油》、《边疆处处赛江南》、《工人阶级硬骨头》、《我爱北京天安门》、《北京颂歌》、《祖国颂》、《我爱这蓝色的海洋》、《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我为伟大祖国站岗》、《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边疆泉水清又纯》、《我爱你,中国》、《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我们美丽的祖国》、《党啊,亲爱的妈妈》、《在希望的田野上》、《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鼓浪屿之波》、《嘀哩嘀哩》、《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歌声与微笑》、《东方之珠》、《我的中国心》、《龙的传人》、《大海啊,故乡》、《祖国,慈祥的母亲》、《难忘今宵》、《小白杨》、《说句心里话》、《万里长城永不倒》、《少年壮志不言愁》、《共和国之恋》、《亚洲雄风》、《超越梦想》、《今天是你的生日》、《大中国》、《当兵的人》、《中国人》、《五星红旗》、《红旗飘飘》、《青藏高原》、《在中国大地上》、《我和我的祖国》、《春天的故事》、《走进新时代》、《祝福祖国》、《同一首歌》、《爱我中华》、《为了谁》、《好日子》、《最美还是我们新疆》、《七子之歌——澳门》、《天路》、《祖国不会忘记》、《说中国》、《红船向未来》、《光明行》、《共和国选择了你》、《江山》、《旗帜颂》、《和谐家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