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二届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2浏览次数:1951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近年来,院团委组织策划拍摄了多部微电影,在学生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为进一步挖掘学生的艺术潜能,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推动学院微文化进一步发展,院团委决定举办学院第二届校园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向上·向善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1、报名:由各分团委组织团队报名,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院团委。个人组队的可直接到院团委报名。
2、培训:11月初,由院团委安排专业教师对各团队进行培训。
3、初赛:11月下旬。参赛个人或团体于11月30日前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或光盘将作品报送院团委。送交专业评审老师评选后在团委网页、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7、创意设计海报巡展:12月10日前,参赛个人或团体设计一份围绕大赛主题的海报(手绘或彩印)上交给院团委,由院团委统一展示。
9、决赛及颁奖典礼:12月中旬,邀请评委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决出一、二、三等奖及若干个单项奖,现场颁奖。
五、参赛形式
1、每个作品可以单独一人完成,也可以团队合作共同完成。每个系(院)参与比赛的作品数量不少于1件。接受个人或团体直接到院团委报名参赛。
2、作品时长3-15分钟,附片花1分钟。拍摄影片要求画面清晰,须设置字幕,成品短片格式为AVI、MP4、RMVB等常用视频格式。
3、创意海报设计作品:手绘作品纸张大小规格为60cm*45cm绘图纸。PS作品大小为90cm*60cm,分辨率为120—150像素/英寸,上交PSD和JPG两种格式的电子版,PSD格式保留原有图层。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版权与著作权。严禁抄袭、非法篡改已有作品,否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作品提交后,活动举办方将拥有作品版权及著作权。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稿底。
六、作品内容
1、“梦想”类:通过大学生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对充满激情、充满艰辛、充满希望的“中国梦”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进一步丰富“中国梦”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展现“中国梦”的强大凝聚力、感召力。
2、“青春励志”类:以大学生毕业季、优秀校友事迹等为主题。人物类、记录类、故事类题材不限。
3、“校园生活”类:反映大学生真实生活,能展现大学生生活现状和精神风貌。可以围绕寝室文化、学习、情感交友等设计主题。
4、“公益事业”类:反映各项公益事业,包括道德、环保、健康、卫生、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等。
5、其他类:艺术片、创意片及MV作品等。
八、注意事项
1、微电影制作者仅限于我院在校生,所有作品必须符合本届微电影节的规定,所有作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提交作品不可与相关规定抵触。
2、参加微电影大赛的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的除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次比赛活动时间外,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者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与其他组织规定的纠纷由作者负责,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