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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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2-27浏览次数:2704

关于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的通知

湄职院团 [2009]3

各系、湄职校团总支、各团支部:

今年35日是第10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院团委决定于35“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前后,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为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在35日前后开展,35当天形成活动的高潮。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志愿者集中注册活动。在统一行动日前后,各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作好青年志愿服务理念和先进青年志愿者典型的宣传活动,号召广大青少年积极行动起来,让“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按照新修订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集中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

2、开展青年志愿者结对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机构,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结对服务方式,开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孤助残等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料理、义务家教、文体娱乐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

3、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争当文明学生、美化校园环境活动,大力营造奉献友爱、和睦相处的关系和优美和谐、安定团结的学习生活环境。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义务劳动,清理校园卫生死角,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开展面向公众的各类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志愿者发挥自身知识智力优势,开展小电器义务维修、电脑知识咨询等活动。

4、开展一次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杰出志愿者(集体)评选表彰等活动,加大对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宣传力度,全面展现新时期青年志愿者的时代风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及其他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部团总支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深入扎实地开展活动。

2、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对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宣传形成宣传强势,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生活中逐渐形成志愿服务社会、志愿服务他人的社会生活习惯。开展活动时,要亮出团旗和志愿者旗帜,统一佩戴团徽、志愿者标志。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3、要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要在保持传统组织优势和项目优势的基础上,要加强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志愿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结合实际,立即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方案报院团委。活动结束后,各团总支要及时报送文字、图片等资料。联系电话:7673301,电子信箱:Hly121801@163.com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