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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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23浏览次数:4768

关于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

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湄职院团委[2006]09号

各系(部)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院团委、学工处决定组织开展“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系列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多种多样富有时代特色、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和实践新时期长征精神、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班级团支部和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系(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总结,使这项活动在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中取得扎实成效。

 

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方案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纪念  活动   通知

抄送:院领导、团市委、院党政办、学工处、存档(2)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学院团委、学工处在全院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团员青年广泛深入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活动,了解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长征历程,理解长征在中国革命史上的重要地位和长征精神的深刻内涵;动员广大青年弘扬新时期长征精神,认真学习,艰苦奋斗,与学院同发展,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时间

2006年10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1. 开展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演讲朗诵比赛。

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为主题,题目自拟,要求思想健康,催人奋进,抒发青少年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的豪迈情怀,展示国家建设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体现当代青少年昂扬的精神风貌和炽热的爱国情怀。参赛同学可以团队形式参赛,朗诵人数自定,声情并茂,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鼓励朗诵自己创作的作品。要求各个系(部)至少选送2名选手(团队)参加比赛,在11月10日前保送院团委,比赛拟于11月下旬举行。

2.组织“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书画比赛

围绕“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这一主题,联系我院取得的发展成就,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作品征集的范围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所有投稿要用铅笔在作品背面下边缘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系(部)、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各系(部)团总支要注重作品质量把关,至少挑选10部作品,真正把学生中最优秀的作品报送上来,收稿时间截至11月20日。优秀作品届时将评奖在学院宣传栏展出。

3.组织各种主题团(队)会活动

要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各种主题团(队)会活动。一是组织广大青年学生举行一次义务劳动;二是读一本与长征有关的书籍;三是学唱一首长征歌曲;四是开展一次长征主题讨论会。

4.举办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大中专学生长征歌咏比赛

各系(部)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革命歌曲学唱活动,组织一支60-100人的合唱队,准备2首参曲目(各系所选的参赛曲目不得相同),11月22日前报送院团委。12月中旬,院团委将举办一场以系(部)为单位组队的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大中专学生“新长征”歌咏比赛。

四、活动要求

1.突出活动重点。要始终围绕 “传承长征魂,弘扬荣辱观主题,贯穿于新时期长征精神教育这条主线,号召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实践长征精神、民族精神,为纪念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

2.广泛发动青年学生参与。要发挥团组织的优势,重点发动各团支部和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使活动在学生中深入人心。

3.要广泛开展活动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电台以及系(部)刊物为阵地,发挥宣传舆论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海报宣传及作品展示活动。12月30日前各系(部)将本系(部)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院团委。